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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见股份

啄木鸟温馨提示:曾于2016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7日买入易见股份(600093)股票,并在2021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均可以启动索赔程序!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见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25号)。

易见股份前身是四川实味食品有限公司,1997年6月进行改组后上市。主营业务包括供应链管理、商业保理和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2018年,易见股份还曾被称为A股“区块链第一股”,2019年,因区块链行业利好,易见股份股价最高曾达19.45元。而截止2022年4月21日收盘后,易见股份目前市值10.1亿元,股价跌至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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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法行为:

本次被处罚的除易见股份外,还有易见股份的控股股东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集团)及相关责任人。

经证监会查明,易见股份、九天集团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 易见股份2015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一) 易见股份2015年度至2018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

根据易见股份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披露,2015年至2018年10月,易见股份控股股东为九天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冷天辉。

而经证监会查明,2015年至2018年9月、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易见股份控股股东为九天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冷天晴,易见股份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

(二) 易见股份2015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易见股份通过虚增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的方式,导致易见股份披露的2015年和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易见股份通过虚增收入及利润的方式,导致其披露的2015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 易见股份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报

2021年4月30日,易见股份公告称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0年年报,公司股票将自2021年5月6日起停牌。2021年7月6日,易见股份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拟处罚决定:

一、对易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年报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对易见股份披露年报虚假记载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万元的罚款。对易见股份罚款合计一千零五十万元;

二、对九天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三、对冷天晴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三十万元的罚款,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四、对冷天辉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的罚款;

五、对胡玉苹、凡建、罗志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的罚款;

六、对王跃华、单德堂、吴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一百万元的罚款;

七、对任子翔给予警告,并处以八十万元的罚款;

八、对徐蓬、苏丽军、罗寅、李洋、梁志宏、邵凌、马赛荣、王刚、嵇长青、谢

九、建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

十、对杨复兴、史顺、肖琨文、薛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二十万元的罚款;

十一、对徐加利给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的罚款。

公告显示,由于《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易见股份及的违法行为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于公告披露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易见股份2021年7月6日发布的公告,其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此易见股份股票自《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无需停牌,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易见”,证券代码仍为“600093”,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易见股份年报暴雷在2017年就初见端倪,2017年,易见股份信息服务业务收入1.27亿元,毛利率高达98.06%。2017年10月,易见股份设立霍尔果斯易见区块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18年该公司创利高达3.2亿元,而其2017、2018年社保缴费人数为0。

2018年5月9日,易见股份收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471号),2019年9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799号)。

2019年年报显示,易见股份的供应链管理业务营业收入高达139亿,毛利率却仅有0.71%;信息服务业务毛利率却高达93.46%。

2020年6月,媒体对于易见股份的2019年年度报告产生质疑。易见股份作出回应。

索赔条件:曾于【2016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7日】买入易见股份(600093)股票,并在【2021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微小尺寸.png律师观点:针对易见股份违规行为,上海天聿格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主任郭永莹律师表示,根据2022122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啄木鸟证券卫士”已经陆续收到了投资者的委托,维权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相信不久的将来即可启动诉讼程序。 

“啄木鸟证券卫士”会在官方网站上第一时间发布案件相关进程,希望投资者密切关注!


温馨提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及时联系“啄木鸟证券卫士”,我们将会全力协助你们挽回损失。本律师团队代理投资者证券欺诈案件,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交通费和诉讼费由律师团队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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