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一科技
啄木鸟温馨提示:在2020年3月1日到2020年5月19日之间买入光一科技(300356,ST光一)股票,并且在2020年5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以及,在2020年2月21日到2020年4月8日之间买入光一科技(300356,ST光一)股票,并且在2020年4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可以启动索赔程序!2022 年 3 月 31 日,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2}2 号)。

经查明,ST光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光一科技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因光一投资到期未履行回购义务,东证融汇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向苏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光一科技、龙昌明等光一投资应支付的财产份额回购款 2.13 亿元、违约金 549.66 万元和延期支付本金产生利息及诉讼律师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 年 2 月 4 日,苏州中院受理该案。光一科技时任董事长龙昌明代表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出席苏州中院组织的在线视频开庭,光一科技最迟应不晚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对上述涉诉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但光一科技直到 2020 年 4 月 8 日才对上述重大诉讼事项进行披露。
二、光一科技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2020 年 3 月 1 日后发生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光一投资自光一科技上市以来一直为其控股股东,龙昌明自光一科技上市以来一直为其实际控制人,光一投资、龙昌明为光一科技的关联人。在龙昌明的组织、指使下,2020 年度光一科技以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设备采购预付款、预付工程物料采购款及往来款的名义通过江苏凯斯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中间方将资金划转至光一投资、龙昌明及其债权人等银行账户,总计 3.39 亿元,其中 3 月 1 日以后发生 2.76 亿元。上述资金划拨构成光一投资、龙昌明对光一科技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属于关联交易。公司 2020 年 5 月 19 日已经公告光一投资存在占用资金。
三、光一科技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光一投资、龙昌明 2020 年上半年占用光一科技资金 2.89 亿元,光一科技未按照规定在 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证监会拟决定:1、对光一科技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和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项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第一款的规定;2、对光一科技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条规定:以上处罚合并计算:(1)对光一科技给与警告,并处以三百万元罚款;(2)对龙昌明给与警告,并处以四百八十万元罚款......
律师观点:针对光一科技的违规行为,上海天聿格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主任郭永莹律师表示,根据2022年1月22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啄木鸟证券卫士”已经陆续收到了投资者的委托,维权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相信不久的将来即可启动诉讼程序。
“啄木鸟证券卫士”会在官方网站上第一时间发布案件相关进程,希望投资者密切关注!
温馨提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及时联系“啄木鸟证券卫士”,我们将会全力协助你们挽回损失。本律师团队代理投资者证券欺诈案件,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交通费和诉讼费由律师团队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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