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科技
啄木鸟温馨提示:2020年1月21日至2021年8月20日间买入星星科技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1年8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均可以启动索赔程序!2022年6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查明,星星科技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1年12月30日,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星星科技、*ST星星,代码:300256)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星星科技对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中期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其中,分别调减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5亿元、28.69亿元、4.86亿元,分别占更正后净利润绝对值的113.60%、104.33%、109.09%,且更正前后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分别调减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第一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14.55亿元、43.28亿元、48.14亿元,分别占更正后净资产绝对值的376.08%、182.46%、170.86%,且更正后2020年末、2021年第一季度末净资产由正转负。
故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星星科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星星科技时任董事长刘琅问、刘建勋,时任总经理潘清寿,时任财务总监陈美芬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星星科技财务总监董胜连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之前,2021年1月12日,星星科技发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刘建勋、潘清寿、李伟敏、胡伟杰、刘琅问、陈美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5号)。2021年7月7日,星星科技发布《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2021年7月9日,星星科技发布《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住所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称将名称由“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由“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星星电子产业基地4
号楼”变更为“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周江智能制造产业园B1栋”。2021年9月30日,星星科技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律师观点: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上海天聿格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主任郭永莹律师表示,根据2022年1月22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啄木鸟证券卫士”已经陆续收到了投资者的委托,维权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相信不久的将来即可启动诉讼程序。
“啄木鸟证券卫士”会在官方网站上第一时间发布案件相关进程,希望投资者密切关注!
温馨提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及时联系“啄木鸟证券卫士”,我们将会全力协助你们挽回损失。本律师团队代理投资者证券欺诈案件,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交通费和诉讼费由律师团队垫付。

上海办公室:上海天聿格律师事务所 北京办公室:上海天聿格(北京)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浦东海阳西路512号前滩东方广场1期504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8号院和乔大厦C座1608
联系方式:guoyongying@tyglobe.com
深圳办公室:上海天聿格(深圳)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三联创业路19号汇海广场B座2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