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达集团(*ST实达)
啄木鸟温馨提示:在2019年4月30日到2021年9月17之间买入实达集团(*ST实达,600734)股票,并且在2021年9月1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均可以启动索赔程序!案件背景:
2021.12.10日晚间,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62021016号)。
2022.04.08日晚间,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政监函【2022】134号)。
2022.10.27日,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政监函【2022】455号)。经查明,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涉嫌违法事实如下: (1)实达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2018年营业收入 1249652415.57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8.49%;(2)实达2019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12月07日,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号)
律师观点:
针对实达集团的违规行为,上海天聿格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主任郭永莹律师表示,根据2022年1月22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啄木鸟证券卫士”已经陆续收到了投资者的委托,维权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相信不久的将来即可启动诉讼程序。

“啄木鸟证券卫士”会在官方网站上第一时间发布案件相关进程,希望投资者密切关注!
温馨提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及时联系“啄木鸟证券卫士”,我们将会全力协助你们挽回损失。本律师团队代理投资者证券欺诈案件,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交通费和诉讼费由律师团队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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